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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我们老了,该如何养老?
  • 发布者:北京思杰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0/17 0:00:00




  • 10月11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了《江苏省养老方式及服务需求研究报告》,报告显示,目前,江苏省的养老服务模式主要为“9064”,即90%的老人采取居家养老,6%的老人采取社区养老,4%的老人采取机构养老。根据调研数据,目前,居家养老仍占据主导地位(83.3%)从老年人养老意愿的角度看,未来的养老服务模式或需优化,老年人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比例将有提升。


    居家养老仍占据主导地位(83.3%)


    83.3%愿意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中,37.8%的老年人希望完全由家人照顾,33%的老年人希望在家人照顾为主,社区/相关组织能够提供一些上门或者托管服务,12.5%的老年人愿意将家里按照养老院的标准配置进行改造,同时由专业的机构提供上门服务。居家养老相比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有更熟悉的环境和人,在支出方面也更具备优势,因此对于能自理的老年人来讲是最优的选择。

    但从居家养老的细分需求看,“居家养老+上门+专业化”的服务需求已经非常明确。从需求的角度出发,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大力发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探索居家养老服务的多样化落地模式,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

    社区养老选择意愿有提升(8.8%)


    8.8%的老年人愿意选择社区养老。其中,6.5%的老年人在社区日托,剩余2.3%的老年人希望在社区全托。

    从养老意愿的选择来看,未来需要进一步增加社区养老的比重,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一方面,在社区养老建设及拓展的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充分考虑社区养老建设用地问题,新城区提前进行规划,老旧小区积极探索嵌入式等多种建设模式。另一方面,应当积极探索社区养老新模式,可以试点发展搭伴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时间银行等新型养老模式。

    在社区养老,老年人愿意支付一定费用。日托可接受费用为1319元/月,全托可接受费用为2198元/月。在社区养老运营上,部分服务项目可以采用收费模式,以实现社区养老运营的可持续,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对收费进行监管。

    养老机构收费偏高


    7.9%的老年人愿意选择机构养老。从代际差异看,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低龄老人对机构养老的接受度更高,未来机构养老的需求或有提升。

    机构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发展相对成熟。现阶段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的原因更多是出于刚需,而机构能提供更专业的照护。老年人不选择机构养老的障碍点集中在固化的传统养老观念影响、费用高和对养老机构有错误认知三个方面。

    养老机构收费高,供给市场低中高档位的养老机构结构需更合理。根据调研数据显示,江苏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平均的支付水平为2350元/月,其中苏南略高,为2546元/月;苏中次之,为2219元/月;苏北略低,为2148元/月。老年人的支付能力与养老机构的收费水平存有较大差距。对此,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考虑优化低中高档养老机构的结构。政府托底的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市场化运营的养老机构由政府对收费体系进行监管,拓展中档价位养老机构的数量。此外,应当继续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对养老机构设置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进一步降低老年人的养老负担。

    居家社区和机构融合发展,与医养康养深度结合


    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下,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各有其功能定位。从老年人养老服务及意愿需求的角度出发,居家、社区和机构需要进一步融合发展。居家上门服务、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等对居家养老提出了专业化的要求,需要社区和机构提供更为专业的照护服务。针对生活尚能自理的老年人,鼓励老人走出家门,进入或更好地融入社区,提升生活质量。针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者机构建立专业的服务团队提供上门服务,保障老年人的生存、安全及情感等多方面的需求。

    医疗、康复护理等是老年人最重要的养老服务需求之一,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皆需要考虑与医养深度融合。居家养老需要进一步完善家庭签约医生、巡诊制度,可以通过对家庭成员进行基础护理或照护培训部分缓解人力不足的问题。社区养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城市的医疗资源,建立服务站点,鼓励医生多点执业。机构养老需要进一步提升护理型床位的建设。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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